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越南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越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越打击利用越南原产地证明出口纺织品行为
2005-08-03 18:04  越南海关总局网站

越南海关总局网站消息,针对当前出现的利用越南原产地证明向欧美出口纺织品的违法行为,越海关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海关部门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以来料加工出口、转口、过境等形式进入越南境内的纺织品加强检查,防止冒用越南纺织品原产地证明行为,同时海关要按规定越贸易部和工商会通报每批进口到越南加工的纺织品半成品的情况。(完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越南规划建设173个中小水电项目    2005-08-03 16:52
越南全年大米出口创汇将达10亿美元    2005-08-02 17:11
越南将在中部投资10亿美元兴建轧钢厂    2005-08-02 17:10
越南拟投资30亿美元开采石溪铁矿    2005-08-02 17:06
越南今年头七个月吸收外资同比增长近七成    2005-07-28 16:23
越南服装纺织品竞争力低,出口下降    2005-07-27 17:26
越南累计吸收东盟各国直接投资金额113亿美元    2005-07-27 11:31
越南央行官员称人民币升值对越经济影响不大    2005-07-26 09:52
欧盟对越南自行车征收反倾销税    2005-07-25 16:28
越南油气总公司获准赴马来西亚进行油气开采    2005-07-22 12:2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驻越南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