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府对铝土矿开采和氧化铝生产投资的政策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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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0-19 09:28 文章来源:驻越南使馆经商处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越南《投资报》10月14日报道称,根据越政府最近对西原地区铝土矿开采和氧化铝生产投资政策主张的指导意见,以越南矿产总公司为投资业主的位于林同宝绿的年开采生产60万吨氧化铝项目和以越南煤炭集团为投资业主的位于多农省仁基工业区的年产10万吨氧化铝项目,由越南本国全资投资的方式实施。对于年产100万吨氧化铝以上规模的项目及2010年后设立的铝冶炼项目,将采用与外商合资合作的方式实施,以引进外国的资金和先进技术,但须由越方控股。这些项目,将由越南企业牵头,与外方合作伙伴合作对矿区的储量进行勘探和评估。越政府规定不得出口铝矾土原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