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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外企将实行最低工资新标准
2005-11-04 18:14  文章来源:越南《投资报》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越南《投资报》11月4日消息,越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外资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新标准,其中规定:河内、胡志明市、同奈和平阳4省市外资企业工人最低月薪将提高到75万越盾(50美元),海防、下龙、岘港、芽庄、头顿5省市为71万越盾(45美元),其余省市为63万越盾(40美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较现行标准增长了25.5%。预计新标准明年1月起开始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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