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越南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越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日本决定恢复向越南提供ODA贷款
2009-02-25 11:51  文章来源:越南经济时报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越南经济时报》2月24日报道,日本外相中曾根弘文(Hirofumi Nakasone)23日宣布,日本决定恢复向越南提供ODA贷款。
  报道称,日本恢复援助后的第一笔贷款总额为832亿日元(约合9亿美元),主要为越南提供4个项目建设:河内城市轨道系统项目;河内排水项目二期;海防市排水和环境改造项目;省级公路和桥梁升级改造项目。上述4个项目的正式文件预计将于3月份签署。
  报道称,两国还一致同意继续派日本专家到越南开展工作,对一些大项目进行研究,以便为今后的财政年度提供援款做准备。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越南银行发放巨额贷款以刺激经济发展    2009-02-19 10:14
越南多家商业银行放宽消费贷款限额    2009-02-17 11:05
越南与日本签订《经济伙伴协定》    2008-12-30 10:41
日本东芝公司在越南投资生产发动机项目    2008-12-26 12:44
越南提供10亿美元对国内重点项目贴息    2008-12-19 11:26
亚行向越南3条高速公路增加贷款2600万美元    2008-12-18 11:14
越南继续下调银行存贷款利率    2008-12-18 11:12
亚行向越南3条高速公路增加贷款2600万美元    2008-12-18 11:05
越南继续下调银行存贷款利率    2008-12-18 11:03
各方承诺向越南提供ODA50.14亿美元    2008-12-08 13:1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越南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