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越南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越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欧盟愿与越南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2009-06-04 09:56  文章来源:驻越南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越南《劳动网》近日报道,在欧盟与东盟暂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后,欧盟近日表示愿与包括越南在内的部分东盟国家开展直接双边FTA谈判。
  报道称,欧盟驻越南代表团大使Sean Doyle表示,近日欧盟已向越南工贸部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解以寻找双方直接开展FTA谈判的机会。同时,欧盟也与东盟其他国家如泰国、新加坡就双边FTA谈判进行了接触。
  Sean Doyle大使表示,若越南与欧盟进行FTA谈判将非常有利于越南。目前越南出口到欧盟的商品有59%要征收关税,而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这一比例分别是50%、21%和10%。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智利总统希望尽早与越南签署自贸区协议    2009-05-19 11:42
越南拟与智利开展自贸区谈判    2009-04-15 16:20
欧盟拟与越南开展自贸区谈判    2009-02-03 17:08
越南加快与德国谈判兴建胡志明市地铁项目    2008-08-07 17:39
越南加快与德国谈判兴建胡志明市地铁项目    2008-08-07 17:35
越南加快与德国谈判兴建胡志明市地铁项目    2008-08-07 17:33
越韩结束越南加入WTO的市场准入谈判    2005-06-10 17:58
越南拟出台2005年东盟自贸区商品关税减让计划    2004-12-08 15:14
越南入世谈判进展情况    2004-12-08 11:27
越南入世谈判进展情况    2004-12-08 11:2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越南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