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情况
征求意见的通知
越南中国商会及各相关中资机构和企业:
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合委员会第11次会议即将在北京召开,切实评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进展。根据国内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在越中国投资贸易企业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协定的情况并充分代表企业发声,我处现向你单位征集利用该协定中遇到的主要困难、问题和障碍,以及希望纳入联委会讨论议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驻在国未能有效实施本协定的条款或采取的贸易壁垒和歧视性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原产地规则、检验检疫程序、海关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等。请各单位于1月29日(周一)下班前将意见建议报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经商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茹娜 电话:024-37338125
传真:024-38234286
Email:vn@mofcom.gov.cn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经商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