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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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越南中国商会、各驻越中资机构和企业:

今年4月底以来,越南发生第四波新冠肺炎疫情并迅速蔓延至全国27个省市。河内市及周边的北宁省和北江省疫情尤为严重,部分在越中资企业当地员工确诊感染,工业园区关闭,工厂停工,造成经济损失。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就中资机构和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要始终把保障人员健康和安全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各中资机构和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措施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动态,立足底线思维,强化员工防疫意识,持续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对厂区、项目部、工地、食堂、宿舍等工作和生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杀菌,确保环境安全。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当地员工的管理,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出行”,最大限度减少员工对外接触,避免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避免集体密集用餐,工作现场和宿舍等场所保持通风,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三、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生活和医疗物资储备保障。与当地医院及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热线联系,如出现人员感染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国内派出部门和使(领)馆报告,根据当地防疫要求,全力做好人员诊断和救治工作。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配合当地进行医学流调排查和隔离观察,对其工作、居留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四、继续执行疫情防控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机构和企业疫情防控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向驻越使(领)馆(经商处)报告本单位人员身体状况。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和防控制度,重视对员工人文关怀,全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特此通知。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