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在越中资企业(机构)管理服务工作,请相关企业持相关材料到经商参处进行报到登记 。
一、申请办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原件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3.《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书》复印件
4.在越企业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5.在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到登记申请书原件。内容应包括境内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主要业务和经营范围,投资主要目的和计划。
7.在越中方员工人员名单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境外企业实体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关于《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须清楚打印并准确填写(注意:回执联由经商处填写),按照表上要求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公章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登记表需提供原件。
2.关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若是央企,该证书由商务部颁发;若是地方企业,由省、自治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关于《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书》:由省、自治区、市发改委颁发。
3.经商处收到材料后,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并盖章,交回提交申请的境外企业或办事机构,由境外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央企为企业总部)保存,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