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Phòng Kinh tế va Thương mại Đại sứ quán nước Cộng hòa Nhân dân Trung Hoa tại nước Cộng hòa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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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越南使馆经商处关于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工作流程(投资类)

为进一步做好在越中资企业(机构)管理服务工作,请相关企业持相关材料到经商参处进行报到登记 。

一、申请办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原件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3.《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书》复印件

4.在越企业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5.在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到登记申请书原件。内容应包括境内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主要业务和经营范围,投资主要目的和计划。

7.在越中方员工人员名单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境外企业实体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关于《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须清楚打印并准确填写(注意:回执联由经商处填写),按照表上要求加盖境内投资主体企业公章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登记表需提供原件。

2.关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若是央企,该证书由商务部颁发;若是地方企业,由省、自治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关于《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书》:由省、自治区、市发改委颁发。

3.经商处收到材料后,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并盖章,交回提交申请的境外企业或办事机构,由境外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央企为企业总部)保存,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