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工贸部官员解读有关电商平台国家管理办法
《越南经济杂志》11月5日报道称,越南工贸部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局副局长黄宁接受该杂志专访,围绕Temu(拼多多)在越违规运营事,就电商平台越南国家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一、越南工贸部依据越政府关于电子商务的第52/2013/ND-CP号议定(经政府第85/2021/ND-CP号议定修订和补充)管理包括跨境电商平台在内的各电子商务平台。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商平台,在正式进入越南市场前须向越南工贸部进行运营注册、须依法在越南设立代表机构或指定其在越南的授权代表,条件包括:电商平台具有越南语域名、或有越南语显示页面、或在一年内来自越南的交易超过10万笔。
三、电商平台必须具有公开透明的运营规则并在其网站上公布,规则内容应包括参与交易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处理违规行为的规定。
四、电商平台有责任配合国家管理机关、国家机关阻止违法交易并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五、电商平台如发生违规,越南工贸部将同公安部、通讯传媒部配合采取严格管理措施,审查并屏蔽从越南对平台的访问,敦促平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遵守越南法律。